【案情】陈某系龙虾养殖户,2008年5月份,陈某养殖的龙虾成熟后,便与上海的王某联系,让王某6月15日前来商谈龙虾收购事宜。6月10日,陈某养龙虾的鱼塘被附近的化工厂所排放的污水污染,造成所养龙虾全部死亡。事情发生后,陈某忙于和化工厂交涉龙虾赔偿事宜,没有及时将此事通知王某。王某6月15日从上海赶到陈某家中才得知情况,于是王某要求陈某赔偿自己的旅差费1000元,陈某不同意,称这一切的损失应当由化工厂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王某的旅差费。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未及时告知导致对方受损,谁负责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未及时告知导致对方受损,谁负责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cf236ec68963586ff3e775e58562b35
未及时告知导致对方受损,谁负责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一种观点认为,陈某不应当承担王某的旅差费,根据《合同法》规定,陈某不能履行卖龙虾的义务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所以不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陈某应当承担王某的旅差费,因为陈某有缔约过失责任。
【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陈某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这是我国《合同法》确立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在本案中,虽然双方当事人并未成立合同关系,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是在双方商谈龙虾买卖业务前,因陈某未尽到通知义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王某造成损失,所以陈某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由陈某承担王某的旅差费。
作者:九江县人民法院 吴雨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国邮政运营重点指标提示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国邮政运营重点指标提示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49bb5cd0fb673b56a2dd461adc52fbd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title: 2024-11-8未命名文件 tags: 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统计与分析报告鱼骨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title: 2024-11-8未命名文件 tags: 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统计与分析报告鱼骨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19c198bf7435acf7735ee5051a89d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