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摔坏车辆赔偿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数额。而赔偿的主体按以上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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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摔坏车辆赔偿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由物品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使用人,承担赔偿的责任。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起诉流程是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