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德强 实习生 陈亚伟)今后市民在游泳场馆游泳时不慎发生致伤、致残、死亡等意外,其损失可由保险公司买单。昨日,记者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保财险”)总部获悉,该公司已联手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中体经纪”),推出国内首款游泳场所公众责任保险。但据负责推广该险种的“中体经纪”透露,目前虽正与我市相关游泳场馆进行参保业务联系,可是具体时间仍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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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为游泳场馆
据中保财险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该险种属于财产险中的责任险,承保的是游泳场所的公众责任。简单来说,当泳客在游泳场所活动过程中遭受溺水受伤、摔伤等意外事故,对于应由游泳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比如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此目前我们接受的参保人主要是各游泳场馆,个人直接参保现在暂不受理。”
据悉,“中体经纪”正负责“游泳险”的全国推广业务。该公司昨日称,“游泳险”的参保形式有两种,一是分散购买,即各游泳场馆直接向“中体经纪”申请购买;二是集体购买,即各省市的游泳协会集中下属游泳场馆的购买申请,转交“中体经纪”。
理赔最高金额达50万
据了解,游泳场馆在购买该保险时,缴纳的保险费可自行选择,大致在4000元至10000元之间,其责任限额每人次10万至50万、累计上限每人40万至100万不等。“中保财险”产品开发部的吴处长告诉记者,如果市民在游泳池馆中溺水身亡,“中保财险”将根据溺水者的年龄、职业和收入水平来确定具体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不超过游泳场馆在参保时选定的责任限额。同时,市民在参保游泳场馆游泳时发生致残、死亡的意外事故,在获得“游泳险”赔偿时,也可领取自行参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赔偿。但如仅是受伤,其医疗费用只能获得其中一个险种的赔偿。
市民年内将可享受该险种
据了解,该险种作为全国性的行业保险,在全国范围内采用分阶段进行重点推广和宣传的方式。据中体经纪公司昨日称,目前他们正与重庆的相关游泳协会和场馆接洽,商谈推广“游泳险”和推进集中投保的事宜。“如重庆的游泳场馆有意参保,重庆市民年内就可享受该险种的理赔业务。”该公司一张姓负责人说。
来源:重庆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