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医疗事故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医疗事故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cb4035fc0972909a52565a4c6e57327
[医疗事故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医学教 育网收集整理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摘自: 医 学教 育网www.med66.com 。 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 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