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18e063794971e2ea16cf93f9ca03cf2
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
(劳办发〔1997〕61号)
河北省劳动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5项关于“对判决、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上述规定精神,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一九九七年七月八日
【法规标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
【发文字号】劳办发[1997]61号
【发布日期】1997.07.08
【实施日期】1997.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总体要求的学习和整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总体要求的学习和整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9470946de6296e1813ed1ed5efc14ba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分析传统文化进行创新设计的优秀作品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分析传统文化进行创新设计的优秀作品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10e0023950f5b8b1cd58ca2e19944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