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录音证据助胜诉 精神损害获支持思维导图

录音证据助胜诉 精神损害获支持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感情愚钝 浏览量:02023-02-19 04:38:05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录音证据助胜诉 精神损害获支持思维导图

婚外恋在现代社会频频发生,它不仅伤害夫妻感情,导致两人分道扬镳,还会对孩子造成莫大的伤害。为了减轻无辜者的痛苦,婚姻法46条2款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受害人凭借私自录音证据胜诉,获得离婚精神损失赔偿。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录音证据助胜诉 精神损害获支持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录音证据助胜诉 精神损害获支持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a9795f62e16181fc3d7d3df97b6db19

思维导图大纲

录音证据助胜诉 精神损害获支持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案情简介:

王**于1998年经人介绍与张**相识,并于1999年5月二人领取了结婚证并于同年十月一日举行婚礼,王**与张**婚后共同到北京打工,王**由于怀孕于2001年5月回河北老家,张**仍在京打工。2002年8月王**从老乡后了解到张**在京又与他人同居。王**到京后通过联系张**的房东,以录音的方式取得王**确实与他人同居将近一年的证据。以此,王**提出起诉,请求判定与张**解除婚姻关系,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人民币300元,支付王**精神抚慰金5万元。

法院判决: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张**与他人同居长达近一年,不履行做丈夫、做父亲的最起码义务,国家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由于张**坚决离婚,由此判定解除二人婚姻关系,张**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60元,支付王**精神抚慰金5000元。

律师点评:

婚外恋在现代社会频频发生,它不仅伤害夫妻感情,导致两人分道扬镳,还会对孩子造成莫大的伤害。为了减轻无辜者的痛苦,婚姻法46条2款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3款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推荐阅读:离婚损害赔偿 侵权纠纷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精神症状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精神症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精神症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528f351d8269d3bd92d3a2d2478d63d

喜马拉雅儿童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喜马拉雅儿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喜马拉雅儿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ff3a439d29921d7c965bb1038687f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