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处罚情况说明如下: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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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处罚情况说明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处罚情况说明如下: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五)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