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活动中,往往存在一些有两个共同借款人的,此时两个共同借款人都负有一定的清偿责任,如果出借人只起诉其中一个也是可以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共同借款人只起诉其中一个能吗?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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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只起诉其中一个能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网友咨询:
二人共同借款,只起诉一人是否可以?
律师回复:
除非二人互负连带清偿责任或者按份责任的,否则就将二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既然为二人共同借款,那么二人均负有同等的还款责任,起诉时,应将二人一起起诉。如果原告当时确实起诉了一人并且法院已经受理了,那么,在审判阶段,法院经审查,也会依职权追加另一人作为共同被告进行审理。当然,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你可以起诉他们任何一人要求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的,则可以起诉他一人;如果该二人系按固定的份额借款的,则可以起诉一人,但仅能要求其支付其相应份额或者数额的还款责任。
在共同借款中,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只起诉其中一个债务人法院是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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