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医疗/金融/房地产医疗专业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总则思维导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总则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西风不相识 浏览量:82023-02-20 14:11:00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总则思维导图

  第一条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和核技术、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总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总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cc146cd5229b35d35115b6b4d53012b

思维导图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总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一条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和核技术、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

第三条国家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利用,推广先进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技术。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有关情况和科学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放射性污染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在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八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有关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大气环境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大气环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大气环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63d9edeef7fb205ce1523151bf540ad

民法总则基本体系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法总则基本体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法总则基本体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e672142e60db444491f3dabfcaa7e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