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医疗/金融/房地产医疗专业知识关于行政保护的终止及效力思维导图

关于行政保护的终止及效力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茶饭无心 浏览量:22023-02-20 20:44:14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关于行政保护的终止及效力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小编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特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保护的终止及效力”相关内容,详细情况如下: 1、外国药品独占权人应当自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2、药品行政保护期为七年零六个月,自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关于行政保护的终止及效力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关于行政保护的终止及效力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aa39c0503f075a7b6c2381fb3a92611

思维导图大纲

关于行政保护的终止及效力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外国药品独占权人应当自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2、药品行政保护期为七年零六个月,自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保护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药品独占权在申请人所在国无效或者失效的;

(二)药品独占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行政保护年费的;

(三)药品独占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行政保护的;

(四)药品独占权人自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该药品在中国境内制造或者销售许可手续的。

4、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认为给予该药品行政保护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都可以请求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对该药品的行政保护;药品独占权人对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的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药品行政保护的终止或者撤销,由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

6、未经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独占权人的许可,制造或者销售该药品的,药品独占权人可以请求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制止侵权行为;药品独占权人要求经济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对获得行政保护的药品,未经药品独占权人许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批准他人制造或者销售。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4210651fa3a78355ac9f5101bb2c616

中国邮政运营重点指标提示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国邮政运营重点指标提示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国邮政运营重点指标提示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49bb5cd0fb673b56a2dd461adc52f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