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发生之后一般都是需要进行相应的医疗事故的鉴定的,医疗事故的鉴定就是需要相应的鉴定书进行的,其鉴定书就是包含很多的内容的。下面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鉴定书包含哪些内容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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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书包含哪些内容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等级;
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