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可能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摔伤,然后脾出血。所以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那么,摔伤脾出血多长时间?现在就跟着树图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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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脾出血多长时间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脾外伤后1周左右可以下地,早期不能做体力活动,防止迟发性脾破裂发生,1个月后可以基本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脾受外伤后多数可能会导致脾破裂,脾破裂后要求病人需要绝对卧床1周,1周内病人不能下地活动,吃饭、排泄要在床上进行。如果1周后病人情况相对比较平稳,没有进一步出血、血色素平稳,腹腔内游离的积液、积血没有进一步增多,也没有其他的不适表现,此时可以尝试缓慢进行下地活动,但是不能做剧烈的活动。
一般医疗事故1年内有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工伤鉴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没有要求固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