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住进医院之后,对于病情的记录和相关的情况,都会在病历本上有体现。这也是保险赔偿等的一个重要依据,所以病历除非是法定事由,一般都是不允许修改的。病历修改由哪个部门认定?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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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修改由哪个部门认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一旦病员及其家属提出医疗单位或者相关当事人违背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涂改、伪造病案行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向司法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文检。文检费暂由申请人支付。如确系涂改、伪造病案,由实施涂改、伪造行为一方承担文检费用。可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病历的正常补记和上级医师查房进行的修改应保存原有字迹清晰可辨不属于此范围之内。若除去涂改、伪造部分后,病情仍旧无法金顶的,则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可不予鉴定。当事人还可以就病历想司法部门或者相关的其他部门申请文检,进行司法鉴定。一旦通过文检能够鉴定出病历确实不是原始病历的,就可以把他作为证据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然后根据重新做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来进行处理决定。对于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性质不同:
修改病历是合法的,因为由《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7条和第8条规定知:“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所以修改病历是合法的。
伪造病历是违法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条: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修改病历的意思是在病历上修改一些内容;伪造病历是完全做出一些假的病例,纯粹属于造假。
修改病历只是在原有的病例上修改一些内容,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伪造病历则完全是假的,真实可靠性很低。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