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具体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是什么?下面树图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是什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是什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c5d4f103ce53b4351e94b1047eb40f5
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是什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理后,应依职权宴厅昏厥昌否届满。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碑的诉讼请求。
考虑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在办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私人利益。因此就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国家无主动干预必要。
2、义务人的自愿履行
依《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对于义务人已同意履行,但尚未履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4月16日发布的(1997)4号批复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90条的精神,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时效利益的抛弃
所谓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f87b3e9597430e443dcb980efa0ea2d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八年级物理(第三单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八年级物理(第三单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3a65c3defeb87004aa1c7c846526e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