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是指不报不被他人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就是说隐私就是私事,是一些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近日,深圳拟立法禁止医院诊室、试衣间等装监控,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有哪些?树图网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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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立法禁止医院诊室、试衣间等装监控,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6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一稿)》)进一步细化禁止安装范围,并且优化利害关系人紧急查阅、调取程序。
医院诊室、试衣间纳入禁止安装范围
此前,一审稿拟规定,旅馆客房、医院病房和检查室、集体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均不得安装摄像头。而《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将医院诊室、试衣间纳入其中。
同时,对系统安装范围作进一步归纳分类,并将住宅小区、工业园区、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区域或者单位建设、安装系统限制在“公共区域”。
人身、财产遭遇重大损害需紧急查阅监控时,管理者应配合
《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拟规定,因人身、财产等权益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重大损害的利害关系人紧急查阅、调取系统关联部分信息时,系统管理者应当予以配合;系统管理者不予配合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查阅、调取。
同时,还对利害关系人可以翻拍、复制系统关联部分信息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确因保存证据需要,经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
此外,《条例(草案修改一稿)》还将采集的个人敏感信息用于公共传播时未进行匿名化处理的法律责任单列,拟规定“采集的个人敏感信息用于公共传播时,未进行匿名化处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保护隐私是对人性自由和尊严的尊重,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个人资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既是我国宪法人权保障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建立一个法治化国家,就必须通过立法的方式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我国着名的法学学者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为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权
1、要管理好含有自己隐私的物品。
2、发现有人披露自己的个人隐私,要依法制止,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3、我们还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四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四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五十二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五十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六十四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5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