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集体破产法规思维导图

集体破产法规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旧人不归 浏览量:42023-02-23 13:30:19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集体破产法规思维导图

根据1991年9月9日国务院令第88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针对集体企业有以下规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集体破产法规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集体破产法规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25d88fd88d518ab04b1ea2356dd5e44

思维导图大纲

集体破产法规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十五条

集体企业的合并、分立、停业、迁移或者主要登记事项的变更,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集体企业的合并和分立,应当遵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由有关各方依法签订协议,处理好债权债务、其他财产关系和遗留问题,妥善安置企业人员。

合并、分立前的集体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分立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十七条 集体企业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

(一)企业无法继续经营而申请解散,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二)依法被撤销;

(三)依法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十八条

集体企业终止,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清算企业财产。企业财产按下列程序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

(一)清算工作所需各项费用;

(二)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贷款以及其他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十九条 集体企业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有国家、本企业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本企业职工个人投资入股的,应当依照其投资入股金额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从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相同的比例偿还;

(二)其余财产,由企业上级管理机构作为该企业职工待业和养老救济、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等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

集体企业终止,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第三章 集体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合同法内容介绍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合同法内容介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合同法内容介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ed860ec61ababe1d6fa86f4c42f57ad

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ce6f1aaa61afe6044cb152dafdbdaa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