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 郭宏鹏 法制日报实习生 范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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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企业“活着”成为审案宗旨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冲击最剧烈的一年。当企业的出口订单在金融危机中不断缩减时,全国各级法院的民商事案件“订单”量却疯长着。
在经济外向度较高的福建省,金融债权案、中小企业合同纠纷案、进出口合同履行纠纷以及由这些案件引发的群体性案件一度处于井喷状态,全省法院在2008年8月至12月间受理民商事案件数较2007年同期增长29%,这对于福建法院而言,俨然是一次大考。
这份报告的作者,是福建高院民二庭一个特殊合议庭的6位成员。该庭是福建高院为应对金融危机而专门成立的“特种部队”,而历时两个月的调研正是这支“部队”接招金融危机大考的热身之战。
□精英团队
“我们的书记员是一个博士。”丁仰豪向记者一一介绍着他的团队成员,现任福建高院民二庭副庭长的他,因做了这个特殊团队的头儿而感到高兴。包括他在内的另外5名成员中,有4人是法学硕士。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合议庭成员走访了福建省政府法制办、经贸委、外经贸厅、人民银行、银监局、保监局等单位,并分成3个调研组深入受金融危机影响最大的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开展调查研究。
调研中发现,全省大多数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数量在金融危机期间都有明显增加,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外向型程度较高的山区县市表现尤为突出。三明市两级法院2008年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较2007年同比上升56.56%,晋江市法院2008年上升了43.91%,思明区、南安市和永安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增幅均近1倍。
而在增加的案件中,因企业破产、企业主逃债引发的劳动争议、集资、连环买卖等系列纠纷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人员情绪激动,稍有不慎,极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案件。各级法院受理的企业申请破产、公司清算案件增幅明显,这些案件的处理涉及到债权人权益、企业职工的权益等诸多矛盾,当事人之间利益严重冲突,给审判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审理难度非常之大。
一些新类型案件的出现,更是让很多地方法院束手无策。例如厦门星星公司破产重整案、厦门夏新电子破产重整案,分别为福建省首例外商独资企业破产重整案和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
专门合议庭综合这些情况写成了《调研报告》,省高院研究室在此基础上又形成一篇呈报省委、省政府的政策参考文章,省长黄小晶和省委政法委书记徐谦高度重视并作了批示;与此同时,福建高院向下级法院下发了《关于为维护金融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地法院纷纷制定出详细的指导意见,指导金融危机下的民商事案件审判。
□主动调解
“放水养鱼,但也不能把鱼放走”
今年2月7日,福建某知名地产公司举行了2009年庆功会,庆祝公司起死回生。
专门合议庭几位审判员为迅速解决纠纷,数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让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以商铺抵偿债务的调解协议,既保证了原告收回债权,又使被告从诉讼中迅速解脱出来,最终成就了该公司的复活。
“这叫‘放水养鱼’。”审判员谢志洪分析,“金融危机之下,企业最需要的就是资金,如果我们不顾实际情况一概查封,等于是加速了企业的死亡。”
记者了解到,“让企业活着”这一审判宗旨来自于最高法院“只有企业搞活,市场才能搞活;只有企业发展,市场才能发展;只有企业稳定,市场才能稳定”的指导思想,福建高院在《通知》中将这一精神传达到了全省各级法院。
由于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债权人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往往比较悲观,提起诉讼的同时往往都申请诉讼保全,希望法院快审快判快执,不愿意选择让步和调解。而且,债务人受金融危机影响,其履行能力已大为降低,难以提出让债权人满意的调解方案,这些都大大地增加了专门合议庭的工作量。
审判员刘炳荣总结道,第一类是涉及公司解散纠纷,法院的工作就是多做调解,尽量化解公司僵局,重整重组,使企业生存下来。股东纠纷则做好化解僵局工作。第二类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困。金融危机下,企业遇到暂时困难,业务量骤降,资金链出了问题,偿还能力弱。我们就要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在付款方式上作些调整,为困难企业“造血”、“解链”。
然而,并非每一个案件专门合议庭都采取调解手段来解决。
“对于企图逃废、悬空银行债权的行为,专门合议庭执行时是果断坚决的。我们要‘放水养鱼’,但也不能把鱼放走。”丁仰豪说。
□积极指导
对外联席预防对内检视评查
专门合议庭在调研中已发现,伴随着金融危机日益严重,涉及金融机构纠纷案件也明显上升。部分企业出现支付、偿债困难,可能被银行提前收贷,断供、信用卡大额透支无力偿还等问题也纷纷出现,形成对银行业的冲击。
鉴于此,2009年9月上旬,合议庭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法律办联合召开了“金融危机背景下法律问题座谈会”,省高院和各中级法院从事金融审判的法官同部分金融管理、实务部门的法律工作者进行了相关探讨。福建高院在会后下发了《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指导相关方面的工作。11月上旬,合议庭又与省保监局法制处围绕涉及保险案件联合召开了类似的座谈会,并下发了工作指导。
而在法院系统内部,合议庭利用民二庭一年一度案件评查的当口,在成立之初即重点组织了对福州、厦门、泉州三个中级法院2008年度商事案件的评查,检视了有关金融危机引发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评查结束后,就金融危机形势下商事审判的热点、难点问题,评查组与当地法院还进行了交流。
记者了解到,在高院专门合议庭的指导带动下,一些受影响较大地区的法院也纷纷成立了专门合议庭,采取各种机制主动出击,参与调解各类案件,并分别与金融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增强金融监管和司法工作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