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人的一生逃脱不了生老病死,公司的一生也不过如此,公司从注册,到运营经营,再到破产解散然后注销,那么,在公司法领域,公司的破产程序是什么样的?接下来,关于公司法破产程序的详细内容,就由树图网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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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破产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债务人接到人民法院所送达的破产申请通知之日起7日内为债务人对破产申请的异议期。债务人有异议的,必须在异议期内提出。
异议期满后,无论债务人是否提出异议,法院有不超过10天的审理期。也就是说,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10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1、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是连带保证的,则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
2、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
1、要在成立清算组之前,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
2、确定清算组的成员。在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前提下,确定清算组的成员;
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的事情。成立清算组后的一个星期内,清算组要把公司清算司法介入等事情,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给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和开户银行,跟国有资产有关的,还要通知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在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好后,清算组需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定出清算方案,并报法院进行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