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本市场的开放,以及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很多传统企业正面临优胜劣汰的情况,当然也导致不少企业不得不申请破产程序了。企业破产条件有哪些?破产程序走完可以申请仲裁吗?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破产程序走完可以申请仲裁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破产程序走完可以申请仲裁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27a7b20b5faecd0fa76a96d549cde87
破产程序走完可以申请仲裁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企业申请破产后,如果有一些关于企业破产造成的纠纷没有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当事人自愿原则,也叫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或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这是仲裁法最基本的原则。当事人双方可以自愿协商决定是否将纠纷提交仲裁;当事人各方可以协商决定选择哪家仲裁机构仲裁纠纷;当事人对审理案件的仲裁员有权自主选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愿协议选择仲裁程序、审理方式、结案方式、裁决书写法等。
2、独立公正仲裁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仲裁法第八条);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法第十四条);仲裁庭对案件的裁决是独立作出的,不受“权、情、钱”的干扰(仲裁法第五十三条);仲裁的生效裁决,除仲裁法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外,任何机关和任何个人都不得改变。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客观地查明案件事实,查明纠纷原因,查明是非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确认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对法律无明确规定的问题,可以参照适用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作法,即经济贸易惯例、行业惯例来判别责任,确保仲裁公平、合理。
4、一裁终局原则。一裁终局既是仲裁独有的基本制度,又是仲裁独有的基本原则,也是仲裁高效率低成本的基本保障。
5、仲裁国际化原则。仲裁的立法、规则,裁决的承认、执行,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日益国际化、统一化。我国的涉外仲裁早巳与国际通行的做法接轨;国内仲裁也随着仲裁法的颁布、施行基本上与国际接轨,并将随着仲裁法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国际化。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