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共十六条,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主要法律适用问题。媒体称:中国“亮剑”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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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一站"直达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客观地说,当前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陷入了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困惑中。这个困惑所折射出的问题,向人们提出了在当前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现实问题。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该有何作为?该怎样作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的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一连串疑问引发专题调研
近年来,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及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其中软件业成为该区第一支柱产业,辖区内现有包括中兴、华为等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222家,从业人数达4.3万人,全区近三年专利的申请总量和授予总量分别为2012件和1157件。
“随着软件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在一些科技企业中也日渐频发,但由于知识产权自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合性,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公权部门职能相互交叉,企业在维权时往往在不同的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同时,涉及技术创新的侵权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企业维权时往往力不从心,他们迫切要求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知识产权保护。”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宁生告诉记者。
哪些驻区企业需要知识产权保护?他们又需要怎样的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检察机关能有哪些作为?带着这些问题,雨花台区检察院会同该区科技局对辖区科技企业开展了一次知识产权专题调研。
“调研中,我们先后走访了30余家相关企业,其中大型企业有10余家,快速成长的中小型企业有20余家。同时列出30余个需要征询的问题,向130余家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召开了10多场专题研讨会、论证会。”雨花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顾晓宁介绍说。
一份报告引起区委领导重视
调研发现,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非常强烈,接受问卷调查的企业90%以上称曾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的困扰。其中,中小型企业受侵权所遭受的损失为几十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而大型企业的年损失则可以达到数千万元。例如,南京易学软件公司投入近3000万元研发的互动式教学软件,投放市场后,因为市场盗版现象太多,只能将软件无偿提供给用户使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总体上看,软件业需要打击盗版以维护著作权,制造业对专利特别是商业秘密保护需求强烈。大企业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与其对接,小企业希望政府能够提供从侵权预防到诉讼代理的全方位服务。”顾晓宁说。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0年10月底,雨花台区检察院正式向该区区委和区政府提交了一份调研报告——《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速雨花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我区软件等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建议》。该报告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知识产权保护需要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等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分析,提出了“把雨花台区打造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样板区域”的口号。
南京市副市长、雨花台区区委书记李侃桢对此报告高度重视,并作出明确批示:区检察院会同科技局围绕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为地区产业转型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要求全区上下必须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共识,努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样板区。
“一站式服务中心”形成保护合力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具有专业性、复合性特点,这决定了检察机关单打独斗难以完成保护使命,必须整合相关的智力资源和职能资源共同开展保护工作。”顾晓宁说。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特点,雨花台区检察院充分借助“外脑”,与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聘请近20位专家教授作为咨询员,针对专门问题召开专家咨询会。与此同时,该院主动与辖区高校院所联系,充分利用院校资源,与院校开展人员交流,筹建知识产权罪案预防教育基地,对辖区从事技术创新的企业员工进行培训,为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复合性特点,雨花台区检察院在发挥自身能动性同时,努力推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企业合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据介绍,该中心面向全区统一接受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诉求。所谓“一站式”服务就是把集中受理、分类处理、推动办理、开展预防四项内容统一到中心来。目前,雨花台区检察院每天派2名干警到该中心开展工作。
四项承诺明晰“一站式”服务内容
记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一站式服务中心”的作用与功效,该中心面向辖区科技企业作出了四项承诺,将该中心“一站式”服务的内容进行了明晰。
承诺之一:企业涉及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在服务中心享受“一站式”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企业诉求,帮助厘清案件性质,帮助联系相关司法和执法部门,畅通企业法律救济渠道;
承诺之二:协调各相关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合力保护知识产权,对涉嫌知识产权犯罪的,将由检察官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对涉及民事、行政和行政执法问题的,由检察官提供法律支持,并全程监督案件的办理;
承诺之三: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难点问题和共性问题组织专家研讨,与驻宁院校建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合作共建关系,聘请专家组成专门咨询委员会,共同破解疑难法律问题,推进司法和执法部门对新类型案件的办理;
承诺之四:开展知识产权罪案预防工作,接受企业有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的咨询,帮助企业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罪案预防,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定期对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人员组织培训,向企业宣传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通报区域发生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情况。
重大损失计算问题亟待解决
在审查、研究该起案件能否立案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发现,此类案件常常被如何认定50万元损失所“绑架”。近5年来,南京市竟没有办过一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要求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即其通过销售侵权产品获得利益达到50万元。如何认定这“50万元损失”难倒了办案人员,同样也是雨花台区检察院倡导的“一站式服务中心”成立后面临的重要难题。
“当务之急是,我们必须解决侵犯商业秘密案中重大损失的计算方法,这个难点不解决必将弱化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顾晓宁说。为此,雨花台区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组,把业务骨干组织起来,并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对商业秘密损失认定方法问题进行研究。
基于理论和现实的种种考量,研究组提出了损失认定模型:“当期权利人现实损失十商业秘密价值”。其中,当期权利人现实损失主要包括市场份额被侵占所失去的利润、因侵权造成价格降低而影响的利润等。而商业秘密的价值有很多种计算方法,譬如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鉴于目前很难界定商业秘密的远期收益和市场价值,可先用成本法计算商业秘密价值。同时,成本法计算商业秘密价值有其自身优势,成本法核算数值通常低于收益法和市场法测算的数值,不会出现成本法核算达到50万元标准,而收益法和市场法核算却达不到50万元的情形。
对此模型,雨花台区检察院组织了专家论证会,并得到众多专家的肯定。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显国教授认为,商业秘密重大损失认定问题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法律难点,商业秘密刑法保护中,必须而且应该体现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作为基层检察院,能够提出商业秘密损失认定模型,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实践意义。
三项工作打造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高地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站式服务中心”已牵头召开了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会,与辖区公安、法院以及工商、质监、科技局等9个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建立了“两法”衔接机制,确立了由“一站式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分流处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机制。
这种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案件、帮助厘清案件性质,而后分流至行政主管部门或刑事侦查机关进行处理的做法,实现了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轮驱动、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局面。
此外,“一站式服务中心”还积极启动联合调研运作机制,3个月来,已进入辖区30余家企业进行了调研,接受企业咨询20余次,在调研中发现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线索3条,及时推动一起涉及侵犯国防专利权的案件进入立案程序。
“我们目前的工作还处于初步阶段,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进三项工作,努力打造雨花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高地。”张宁生说。
据介绍,这三项工作分别是:健全保护体系。依托“一站式”服务平台聚集信息、资源,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联动机制),同时为企业提供指导帮助;促成区域办案规范。加强个案办理,突破执法难点,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凝聚共识,早日促成办理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区域性操作规范;大力营造氛围。会同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单位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宣传、高层论坛、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