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类型包括编写出版教科书、制作录音制品、电台或者电视台播放等,著作权保护期限是自然人坐着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对于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不受限制。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类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类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15692b8e0d1c97f286b0bf3e00cd48c
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类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类型包括编写出版教科书、制作录音制品、电台或电视台播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我国仅规定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教科书汇编者支付报酬的标准如下:
1.文字作品:每千字300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2.音乐作品:每首300元;
3.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每幅200元,用于封面或者封底的,每幅400元;
4.在与音乐教科书配套的录音制品教科书中使用的已有录音制品:每首50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三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RBT工作管理计划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RBT工作管理计划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7511cf9c98d75f4a7a974d65f912b8f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Primed Door产品介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Primed Door产品介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ad39fd7da870b676256247b08eb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