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类型有很多中,大家如果有想要申请的专利,是需要准备好材料去专利局进行申请的,如果被驳回的话需要重新复审,那么专利复审无效期限是多久?下面树图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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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无效期限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2、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不予恢复。
3、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前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1、复审请求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下,复审请求人不服时,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起诉的,复审决定随即生效。
2、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撤销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主要包括:
(1)原驳回决定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2)驳回理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
(3)原审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3、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
专利复审流程包括形式审查、前置审查、合议审查及复审决定四个阶段。
1、专利复审流程的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在收到请求人提交的复审请求书后,首先会进行形式审查。
2、专利复审流程的前置审查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61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需要将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和原申请案卷一起送交作出驳回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这种审查就是前置审查。
3、专利复审流程的合议审查
在合议审查过程中,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书、申请案卷及原审查部门的前置审查意见进行全面的研究。合议审查中,合议组一般只是针对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
4、专利复审流程的复审决定
复审决定由主审员根据合议组的表决结果撰写,经合议组全体成员签章、必要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批准后,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名义送交复审请求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