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一个月。银行汇票提示付款的程序首先是持票人提示付款,然后是付款人审查票据的格式、票据记载事项、背书连续性、提示付款人的身份最后就可以付款了。汇票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人;受票人就是汇票的提示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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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以及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根据《票据法》第十九条 汇票的定义和种类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第二十二条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及其效力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的程序是
1.持票人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或其代理人向付款人或付款代理人出示票据并请求付款的行为。提示付款的当事人分为提示人和被提示人。提示人必须是持票人或持票人的代理人。已承兑汇票的被提示人是承兑人,未承兑汇票或见票即付的汇票的被提示人是付款人。
提示付款必须在合法的期限内进行: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应当在承兑人、付款人、担当付款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持票人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的行为,行使的是付款请求权,保全的是追索权。
2.付款人审查
付款人审查主要是形式审查,包括对票据的格式、票据记载事项、背书连续性、提示付款人的身份等事项进行审查。付款人对因其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发生错付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3.付款
付款人审查无误后应当于持票人提示付款的当日,足额付款。对于经审查不合格拒绝付款的应当做成拒绝证书。持票人凭借拒绝证书方可行使追索权。
如果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到期的票据,实施故意压票、拖延付款、受理后无理拒付等行为的,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故意造成持票人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汇票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人;受票人就是汇票的提示付款人,是指接受汇票的指令,承担付款责任的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代理付款银行;受款人就是收款人,是指领受汇票载明金额的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