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董正伟指出,在现实中,不少人被银行或者电信企业、社保机构单方面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信贷权利因此已经受损,而当事人对此却浑然不知。这正说明了现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存在缺陷。对此,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诚恳表示,将采纳各方建设性建议,促进个人征信系统良性地持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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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偏差
去年一年三千人查询
由于身份证被叔叔冒用向银行贷款,且逾期未还造成不良信用记录,郭彦旭的房贷申请被银行拒绝了。几天前,郭彦旭把自己的烦恼告诉了北京律师董正伟希望得到帮助,董正伟在公益诉讼官司上颇有名气。
“其实我早对个人征信档案有意见。我认为它违反了《宪法》和有关法律、侵害了公民名誉权。”董正伟认为,郭彦旭的问题不是个案。在个人信用活跃的现代社会,出现信用偏差的客户为数不少,而这种记录上的缺陷,使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一旦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后,污点很难消除。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的统计:2007年,北京约有600余客户因出现信用偏差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异议处理,而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权威人士说,客户如发现问题一般情况下的第一步处理流程是与发现问题的商业银行沟通,商业银行解决未果才会转到人民银行进行异议处理。也就是说,在商业银行核实异议的客户还要远远高于600人这个数字。
根据统计,当年,主动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查询征信报告的人数有3000多人。“发现信用偏差的客户除主动来查询的人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到商业银行贷款未果后发现问题的。”权威人士说。
律师质疑
个人信用记录存在缺陷
今年3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网上发布了《200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主要情况》。该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底,央行征信系统已为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个人信用档案除采集在银行的信贷信息外,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电信用户缴费信息等均被收录在内。
正是这样一组庞大的数据和繁杂的信息收录,引发了质疑。董正伟认为,人民银行现有个人信用信息记录的缺陷会导致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比如电话交费信息。
董正伟在发给各大媒体的一份书面建议函中举例称,他在“百度”知道吧“法律维权”板块搜索发现,关于电话通信方面的求助咨询特别多。有的网友说,几年前搬家办理了电话停机、一直没有销户,最近收到电话公司的催款通知,上边有很多话费和滞纳金。一些网友留言说“不管他”,但有网友说“不管不行,这会被记录诚信‘黑名单’的。”“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多。有的民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电话欠费问题。但银行2、3年以后才想起催款,电话费还没有滞纳金多。”董正伟说,这种情况从法律上讲不还款完全可以。但是,对于当事用户来说,会被记录到银行的个人诚信“黑名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