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在出现了可以签署电子合同的,合同的类型是非常多的,那么电子合同在诉讼中的证据资格?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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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在诉讼中的证据资格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电子签名法》对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并未直接提及,但不妨碍其适用诉讼法上的其他证据规则来判断电子证据的关联性。
《刑事讼诉法》、《民事诉讼法》都已将“电子数据”列为证据的法定种类之一,由此便解决了电子数据作为诉讼证据的资格问题。承认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合法地位,并不意味着法官一定会予以采信。
何种电子证据能够进入诉讼程序,何种电子证据将被排除,这都涉及到了证据的可采性问题,需要通过“三性”来判断,我国《电子签名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关规定。《电子签名法》第四、五、六条是对合法性标准的判断,电子证据“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同时电子证据需要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和文件保存要求。
第八条是对电子证据真实性的特殊要求,“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三)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四)其他相关因素。”电子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与案件中的待证事实有客观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中的有关待证事实”,证据的关联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能够成为诉讼证据的决定性因素。
《电子签名法》对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并未直接提及,但不妨碍其适用诉讼法上的其他证据规则来判断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因此,P2P平台上的电子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有效,其在诉讼程序中将作为关键证据影响法官的判断。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也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电子合同也是书面合同;对此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一)电子合同一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1、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均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4、没有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必须采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