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负责托运货物的地方叫“驿站”,现代我们的“驿站”变成了物流公司或快递公司,我们把货物给到物流公司并签订物流合同,如果货物被损坏则可要求赔偿,那么,物流合同赔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下面请看树图网小编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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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合同赔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物流单上关于赔偿的内容是属于格式条款: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物流公司提前印制在物流单上的条款,在合同法上被称为“格式条款”.这种格式条款,没有经过合同双方充分协商,而是由一方单方提出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中如果有减轻或者免除自己一方责任的条款的话,提供格式条款者必须向对方明确说明并进行提示。物流单关于赔偿标准的条款,即属于减免责任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货物利益方来说,在物流经营人违反合同时,可能的补救措施有以下几种:
1、造成货损或货物灭失的,向保险公司索赔,再由保险行使代位求偿权向责任人追偿;
2、依物流合同向物流经营人提出赔偿请求,再由物流经营人向责任人追偿;
3、直接订立物流作业分合同的,依分合同向实际履行人追偿;
4、以侵权为由向没有合同关系的责任人提出赔偿请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