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是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中需要支付的用于公共使用的面积,不是由任何一个人所有,业主具有共同使用权,那么如果邻居占用公摊面积该怎样处理?公摊面积的范围有哪些以及《物权法》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由树图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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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占用公摊面积该怎样处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进行协商探讨处理方法。
2、向小区物业投诉反映情况,由物业出面干涉解决。
3、向当地城建部门反映。
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七十条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场所归属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