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我们购买了房屋之后并不是永久的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根据有关规定,房屋使用权是有年限的。那么,房子使用年限多少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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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使用年限多少年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
根据国家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也就是说,你所看房屋的土地性质不同,其使用年限就不同。另外,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续期,缴费,延长土地期限。可由物业和业主联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来获取新的使用年限。但是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应低于同类土地价。
(二)等待拆迁,获取补偿。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根据房屋的破损和质量情况以及政府统一规划的需要,等待政府的统一拆迁或因市政规划,政府需要收回土地和建筑物对业主做出相应补偿。无论是哪种方式,对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业主来说,都是非常好的。
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一)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三)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所以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因此,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的土地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所有人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