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思维导图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所谓永远 浏览量:22023-02-26 10:59:15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思维导图

现在国内的经济环境充满了活力,经济活动频繁,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立法机关对作为规范经济主体和行为的重要法律公司法进行了屡次修正,最近的是司法解释四,那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057160d3c23684ecb26116816d24f44

思维导图大纲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6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2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二、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要点

《解释》共27条,涉及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五个方面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关于决议效力,《解释》从三个方面完善了决议效力瑕疵诉讼的法律适用规则:确定了决议不成立之诉,与决议无效之诉和撤销决议之诉一起,共同构成了“三分法”的格局;明确了决议效力案件的原告范围,确认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之诉的原告包括股东、董事、监事等,规定决议撤销之诉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股东资格;明确了确认决议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法律效力,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决议等文件材料的权利,为依法强化对股东法定知情权的保护,《解释》对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有的不正当目的作了列举,明确划定了公司拒绝权的行使边界,并明确规定公司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间协议等方式,实质性剥夺股东的法定知情权,并对股东聘请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查阅作出了规定。

《解释》积极探索完善对股东利润分配权的司法救济,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司法可以适当干预,以实现对公司自治失灵的矫正。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PH项目闭环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PH项目闭环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PH项目闭环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4a0d244348a92fecd40e9b34ffdf098

采购管理流程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采购管理流程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采购管理流程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02b6af92a5160b6083c068a0f49d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