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丢了不给退押金的解决方式是如果有押金收据,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是否可以退还押金。如果没有任何凭证,即使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不太可能将押金退还。所以建议,租房合同应当小心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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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丢了不给退押金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标的、出租房屋状况应在合同中具体话,表明具体地点、门牌号码、楼层、结构及附属设备等。
2.出租房屋的数量,应载明出租房屋的面积或间数。
3.租赁房屋的用途,是经营还是自住。
4.租金及支付租金办法。应明确租金数额和出租标准,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5.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终止日期。
6.修缮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没有约定,则由出租方负责。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正常维修,由出租人支付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
7.违约责任。双方可约定在违反合同时的责任,如违约金数额或支付标准。
8.其他如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