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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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装修的房屋必须为自住住房;
2.是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居留证;
3.具有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等资料,自行装修的需提供工程预算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手续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以及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然后由其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就可以通知申请人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