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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代签的法律后果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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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代签的法律后果:有委托授权,代签人超越授权代理的权限的,要么认定是表见代理,要么是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需要获得被代签人的追认才是有效合同。没有委托授权的,属于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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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合同代签的法律后果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合同代签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合同有效成立要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三、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如果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2.如果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3.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成立表现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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