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的都知道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房子,往往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可能会与开发商产生纠纷。那么购房纠纷可以找什么部门投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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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纠纷可以找什么部门投诉?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购房纠纷找房管部门,或者是找仲裁机构来帮忙,对于所产生的租房纠纷进行仲裁。具体的解决方式如下所述。
(一)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二)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三)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购房定金难要回
在所有问题都了解清楚并打算购买时,消费者就要开始支付一定的金额了,这时候,就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具体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
也就是说,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二)“周边学校资源”非学区
学区房的受欢迎度不言而喻。真正意义上的“学区房”是个相对难以确定的概念。一方面与开发商投入有关,而更大一方面的主导因素则在于区域规划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区域内各项指标的调配。
目前许多新开发楼盘的周边确实配备了从幼儿园到中学不等的名校教育资源,并借此作为宣传。但在不少情况下,很多业主在购房时会将“周边学校资源”误认为“学区”概念,这也是交房后产生学区纠纷的重要原因。
一旦业主发现实际情况和开发商当时宣传不符的话,可以根据购房时的合同和要约邀请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最稳妥的情况,就是建议业主在购房时把开发商承诺的学校纳入合同条款之中。
(三)房企规划“揉面团”
买房前所了解的规划与交房后的实际情况不符。买房时门口很通透,可交房时却多出了一个配电间;明明是住宅,却又变成了商业街,以前规划的园林、广场不见了,绿化面积也明显缩水。遇到这种情况,业主该怎么办?
为了防止这类纠纷的发生,购房者在看房时可要求开发商提供规划部门核准的小区平面图,通过该图可对住宅小区的建筑物有全面了解。购房者在确认买房后,签订预售合同时可将该图作为合同附件并由双方签章确认,一旦交房时出现了小区平面布局与该附件不符,购房者便可凭此与开发商交涉,还可根据合同的约定行使要求恢复或偿付违约金的权利。
(四)质量问题投诉最多
交房后,因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维权最多,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一旦市民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可以先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如果协商未果,特别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五)好物业才能有舒适度
物业是直接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的,试想下,停水停电、电梯坏了无人修、垃圾无人清理已经发臭等,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如何去保证正常的生活,人身安全又如何得到保障。
正所谓,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区物业不好,业主是可以维权的。但从现实的角度出发,维权还是困难重重,耗时又费力。在物业这件事情上,我们与其讨论怎么去维权,不如学会去选择一个物业好的楼盘,避免出现维权的情况,将风险防患于未然。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在二手房买卖中,很多人对于违约金存在着误解,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正确签订,或者不能实现己方的意愿。建议房屋买卖双方咨询律师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