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能分割房产的情形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属于夫妻任意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一方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等情形,离婚分割财产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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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能分割房产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离婚不能分割房产的情形: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夫妻任意一方的不能分割;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不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一方父母买的房子,且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受赠、继承未过户;房改房未获得产权证。
一般来说,保险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是保险属于他人明确对一方的赠与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可以分割。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协议离婚财产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4]《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5]《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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