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事项应 提 交 的 材 料 及 数 量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及核准
一级资质初审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2、房地产发企业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如已被原发证机关收回,也须提交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复印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7、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 9、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10、《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执行情况报告。
1、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3、经上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审计报告;5、已开发经营项目的证明材料;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有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单位所聘人员开具的劳动保险证明; 7、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注:以上相关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初审部门审核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4、验资证明(近6个月内);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简历;6、企业董事会成员、经营、财务、工程、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个人简历以及公司人员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7、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身份证;8、办公场地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注:以上相关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初审部门审核;申报暂定资质的企业只须提交原单位脱钩证明及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单位所聘人员开具的劳动保险证明。
1、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3、经上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审计报告;5、近3年已开发经营项目的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当地质监站开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有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单位所聘人员开具的劳动保险证明;7、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注:以上相关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初审部门审核
三、四级资质延期
1、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3、经上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审计报告;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有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单位所聘人员开具的劳动保险证明;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注:以上相关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初审部门审核
1、企业申请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报告;2、《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审计报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落实情况报告;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并提供原单位脱钩证明及有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所聘用人员开具的劳动保险证明;5、项目立项文件及已开发项目的有关证明。注:以上材料除资质证提供原件外,其余只需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