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国有资产的征收、征用的出发点一般都是为了不断完善我国现代化建设,征收决定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就做出来的,即使征地补偿方案做出来以后还需要进行公告。那么征地补偿方案公告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树图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征地补偿方案公告是怎样的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征地补偿方案公告是怎样的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f50c9654639dfd541370f026a9ee188
征地补偿方案公告是怎样的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要公告。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安置途径;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方案的拟订单位和公告发布单位。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
1、提高确定征地补偿方案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腐败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有利于群众的公开监督,以体现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以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有利于改善政府和被征地单位群众之间的关系,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国家关于征用土地的法律和政策,争取广大农民群众对国家征用土地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管部门依职权组织的听证,一种是申请人申请才组织的听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战斗的基督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战斗的基督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d168acd0cd9f767f809c7a5df86e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