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抵押去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抵押需要准备的资料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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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抵押去哪里办理,抵押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房屋预抵押去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的相应窗口去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房屋预抵押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5.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6.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房屋预抵押登记有法律效力。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对享有抵押权,即权利人依据预告登记享有优先设立抵押权的权利,在抵押权办理登记生效之前,权利人并不直接享有抵押权,亦不能据此主张享有抵押权。
[1]《市房产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