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交物业费房东的处理方式是:及时补交,物业费一般由房东交纳,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户交纳的,房东在交纳后可以向租户求偿。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租户拒绝交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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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交物业费房东怎么处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租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另外,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1]《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