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面对新政可能给二手房交易带来更多税费时,为躲避营业税,一些未满5年的二手房正以“赠与”的方式悄然变相交易。 “赠与”费不到税费一成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房产中介通过“赠与”避税 律师称莫因小失大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房产中介通过“赠与”避税 律师称莫因小失大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808bdc6297ba9ab5333bb7bb820b29d
房产中介通过“赠与”避税 律师称莫因小失大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王先生2002年以60万买下广州滨江东某单位,今年打算以80万价格出售,5月下旬买家刘小姐看上了这套房,双方已达成了买卖协议,但由于手续问题,最终没有赶上新政实施前交易。这样一来,王先生就不得不多付4.4万营业税。王先生希望刘小姐能支付这笔费用,而刘只愿意出80万,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突然”多出的费用。争执之下,该中介决定帮买卖双方以“赠与”的形式将该套房变相交易。
据悉,以赠与的形式能避开全额营业税,目前广州已有不少中介建议一些二手房买卖人按照该形式“买卖”。该中介业务经理林先生给买卖双方算了一笔账:
60万×(2%+3%)=3000元。
80万×(5.5%+1%)=52000元。
律师称此举利益难保证
可能将大行其道的“赠与”式变相交易遭到了一些法律人士的反对,他们表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钻了法律空子,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根球表示,买卖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虽然具有一定法律效益,但由于该交易实际上是二手房买卖,一旦双方发生了利益纠纷,法院将无从判决,最后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他举例,如果甲受外债压力将房子抵押出去,而此时他又将房子以赠与的形式卖给乙,并收了房款,这样一来,乙的利益就受到了严重侵害,即使这种纠纷闹到了法院,法院也很难判定裁决。程根球建议,二手房买卖还是应该通过正常程序,否则很容易造成买卖者“因小失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沉浸式带货体验研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沉浸式带货体验研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8a611cb0a146a6531a0819096842187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甘草泻心汤通过(抗菌和)调节肠道菌群治疗hp慢性胃炎及增加hp感染根除率的临床研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甘草泻心汤通过(抗菌和)调节肠道菌群治疗hp慢性胃炎及增加hp感染根除率的临床研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f990c731112f82e5399b8c7156245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