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业主委员的业主,是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的,首先就是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要遵守相关的法律以及法规;其次就是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以及必要的工作时间,那么,电梯坏了没物业怎么办?下面让树图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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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坏了没物业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未委托,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确定小区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具体签订维保合同,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责任。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