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对于购买农民房的处理不能够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解决。下面,树图网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2004年出台的物权法草案有政策规定‘城里人不能买农民宅基地’但是没说不能买基地上的房屋而且草案还没正式出台,不能把头04年以前的和以后的‘一刀切’。村民委员会对村里的宅基地有权使用,和管理权,但无出卖权,这种使用权和管理权是应当包括出借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并不改变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的法人地位。就是要区别城里人购农民房时有没有得到当地村民委员会的同意认可,并且这种借用宅基地仅仅是同意使用,并没有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购农民房切忌“一刀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购农民房切忌“一刀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f469d667ccaa1b6a70b9186ab4e718
购农民房切忌“一刀切”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涉案的宅基地都是早就是非耕地的宅基地,大量侵占耕地的都是侵占耕地后盖房出租,精明的农民是不会冒把耕地用作自家宅基地的风险的。而且出卖住房和出租耕地上房屋在数量上的比例,实际上是一比一千倍以上的比例。为什么对一千视而不见,对这个一、却非要一刀切能?以上是目前北京一些宣传和律师讨论中的错误导向,时至今日北京市政府一真没有作出明确的合理合法的决策,和合于民情、天理的宣传导向,或者号召全民公决的讨论与表决措施,不是搞一种案两样判,就是要搞一刀切,长期不作为,使京郊在农民卖房问题上刁风盛行,全不讲信义,其深层次原因是一些官与一些房地产商的利益共同性,肥水不流农民田,逼迫城市人买他们的商品房,如果城市穷人购买农民房,则被片面夸张城里人到农村‘买别墅’。至使我一个有三十多年工龄的下岗工人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单位也没给我分房。所以我紧急呼吁北京市政府在城市人买农民房(有得到当地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同意的买房合同)问题上的不作为,并且在号召失业下岗工人到农村自谋生路,而不告知城里人不能买农民房、直接导致我面临买房合同无效、无家可归的处境,我想北京象我一样的人也是有一部分的,市政府应赶快开展这方面的政策研讨,广泛听取意见,作出合于人民利益又不损害国家土地法规定的决策,妥善安置象我一类市民的住房问题。维护和谐社会的建构。
■ 农民房买卖中的合同“陷阱”
■ 宅基地使用权
■ 农民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 直击农民房违法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