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买房子一直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很多人都想拥有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然而城市大部分是商品房,而商品房一般都有配套的小区,而小区一般都有地下车库,那么开发商能买卖地下车库使用权吗?下面是树图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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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能买卖地下车库使用权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关于车位使用权的买卖是否合法,关键是看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谁,是全体业主还是开发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
公摊面积指导是整栋楼所有的产权人共同所拥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为所在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所在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的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但是如果是属于独立使用空间进行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能算进公摊面积里。
1、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支付购房款日期,买方应该在此期间内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如果买方到期没有支付购房款的,则卖方可以在催告后行使合同解除权,因此买方要注意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否则将面临解除合同的局面。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3个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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