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农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思维导图

农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一生孤注掷温柔 浏览量:22023-02-28 11:14:53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农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思维导图

对于农村的居民来说,买房这类需求往往是会和宅基地相挂钩的,这也是和城镇居民不同的地方,那么农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农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农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55ccc24223c95ebff3569dab6af4287

思维导图大纲

农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农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农村宅基地怎么转让才算合法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

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然而,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这一点不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造成关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纠纷越来越多,针对此种情况,北京市高院《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一项指出,目前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主要有以下情况:

从诉讼双方和案由来看,主要为房屋出卖人诉买受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是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出卖给同村村民的情况;

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有的甚至在;从合同履行来看,大多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入住并给付了房款,但多未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从诉讼的起因来看,多缘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从标的物现状来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

关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的认定,纪要第二项指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三、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b661cf4ade73538d8004d69fc5127bb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5a74efb86bd5d61a9520c2560f7e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