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需要审查合同的主体资格,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租赁土地的相关信息,当事人对土地进行租赁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是无效的,但是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再次进行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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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合同最长的期限为二十年。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一)租赁当事人
出租人:出租物件的所有者,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将物品租给他人使用,收取报酬。
承租人:出租物件的使用者,租用出租人物品,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二)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指用于租赁的物件。
(三)租赁期限
即租期,指出租人出让物件给承租人使用的期限。物品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四)租赁费用
即租金,是承租人在租期内获得租赁物品的使用权而支付的代价。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二十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耕地可达到三十年,草地可达到三十至五十年,林地可达到三十至七十年,这也是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虽然在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方面我们国家是有明文规定不能超过多少年限的,而超过部分将视为无效。但是可以在期满过后再次租让土地。
[1]《民法典》
[2]《农村土地承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