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86-10-30【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宅基纠纷案的电话答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宅基纠纷案的电话答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9fac021080c5b3c13b9e06151c2569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宅基纠纷案的电话答复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你院(85)豫法民监字第34号《关于处理郭xx与任xx宅基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和补充调查材料均收悉。
据报告及补充材料,讼争宅院原是赵xx的,面积为八分五厘七。1969年由郭xx公公赵zz继承后,扒掉房屋形成空地。1970年,生产大队按规定收归集体,嗣后,又划给任xx等家盖猪圈。1980年4月,郭xx以该宅基是她家的,强行拆毁任xx猪圈盖房发生纠纷。任xx向辉县人民法院起诉。第一、二两审法院判决和你院通知均令郭xx拆除房墙、退出地皮,并依法强制执行。后经你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认为此案原判有误,拟撤销第一、二两审法院判决和省院通知交行政部门处理,或直接改判维护郭xx家的宅基使用权。
经我们研究认为,侵犯宅基地使用权的纠纷,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终审判决后,如发现原判确有误,应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用裁定撤销判决再交行政部门处理不当。讼争宅基形成空地后,郭xx家长期没有使用。生产大队按“一户有两片宅基,空间的一片收归集体”的规定,将其归公并调整给他人使用。对此,不仅当时的干部可以证明,而且乡、县政府也认可,故应视为调整有效。原一、二审判决和你院通知应予维持。
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郭xx与任xx宅基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 〔xxxx〕豫法民监字第xx号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PRAGMATICS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PRAGMATICS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c88b9d082a71ef59715fa269758e09b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谭某与长沙公司借款纠纷案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谭某与长沙公司借款纠纷案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cf04d5c26b6acd28d88d2e70b11bf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