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比较昂贵的商品,比如高档化妆品、汽车、游艇等等往往会涉及到消费税的缴纳,虽然消费税一开始是由商家支付,但到最后还是会落到消费者的头上。那么,汽车消费税增值税购置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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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增值税购置税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消费税是流转税,征收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消费税暂行条例》),实际上是由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而不是由汽车购买者缴纳(当然最终还是消费者负担)。
目前汽车消费税征收对象包括: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轿车、 越野车、小客车。汽车消费税税率:轿车2.2升及以上8%2.2升以下5%越野车2.4升及以上5%2.4升以下3%小客车2.0升及以上5%2.0升以下3% 。
汽车消费税的计算办法是销售额×税率,进口汽车消费税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汽车消费税的税率为3%至8%。 国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车购税的征收有两种计算基准:即购车价格和最低计税价格,哪个价格较高,就按哪个价格征收。
税目税率:
(一)排气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 1%;
(二)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三)排气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四)排气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五)排气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六)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七)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 40%。
(一)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二)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三)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四)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五)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六)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七)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八)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九)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注意:
(一)消费税共计15个税目,其中“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涂料”和“电池”等税目不涉及抵扣的问题。
(二)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不得扣除该批卷烟在生产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三)纳税人用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