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最新规定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或低于实际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审判的。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最新规定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最新规定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1dd9a6a208698284c19457be5e451fe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最新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是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最新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否则请求减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的,当予以增加。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2.建设工程合同为诺成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