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如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是谁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是谁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ebf442dcc414503d2ccfed0e32004ed
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是谁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4.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
5.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
6.依据合同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此外,为了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与披露商业秘密的犯罪分子事先有通谋的单位或个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1.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故意;
2.行为人在客观上,应具有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教唆、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3.行为造成的结果,具有刑事处罚必要性。
1.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