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上市公司需要收购要约的时候,是要收购人的名称、目的、住所等等。那么上市公司收购要约内容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内容有哪些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内容有哪些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e24223d840e81a60bc17fb9a63fac2e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内容有哪些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包括: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四)收购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七)收购所需资金及资金保证;
(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九条 收购要约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应当向证监会作出有关书面报告;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应当向受要约人、证券交易场所提供本身情况的说明和与该要约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产生误导。
收购要约的效期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收购要约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证券法》第83条规定了最长要约期间,即“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十九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三国演义人物关系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三国演义人物关系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c9d5602617c646a5afc7704c8dcb653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Traditional chinese clothing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Traditional chinese clothing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9a357bb3212f956fe6bed8180208b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