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订草案有一大亮点,就是互联网众筹被纳入证券法。修订草案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过证监会核准,以互联网等众筹方式公开发行证券。不过有法律界人士称目前规定还是太粗,还需要相应的实施细则。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互联网众筹被纳入证券法修订草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互联网众筹被纳入证券法修订草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d8875362a7bba7c6abdca3649c104dc
互联网众筹被纳入证券法修订草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据《财经》记者了解,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是互联网众筹被纳入证券法,即通过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以互联网等众筹方式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豁免注册或者核准。
作为初创企业重要的融资手段之一,股权众筹一直因为非法集资的红线发展缓慢。《证券法》修订草案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过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而向不特定对象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都属于“公开发行”.
此前,一直有业内人士建议借鉴美国《JOBS法案》修订完善《证券法》,推出中国版JOBS法案,增加发行的便利性,降低小微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门槛及成本。
早在去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表示,在本次《证券法》修订当中,将会给股权众筹留下一定的法律空间。在她看来,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众筹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去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平台、投资项目和投资者做了明确规范和限制,将股权众筹定性为私募。
在业内人士看来,私募版众筹背离了股权众筹多人、小额的本质。但《意见稿》是在现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框架之下制订,只能委曲求全。业界一直期待公募版众筹的出台。
此次修法将众筹纳入,对于方兴未艾的股权众筹乃至互联网金融都是极大的利好,体现修法容纳创新的理念。不过,亦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的规定还是太粗,还需相应的实施细则。
(原标题:众筹被纳入《证券法》 互联网金融迎来大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字教育平台开发项目策划》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字教育平台开发项目策划》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6437326e3e07ecf1e5e178ba84d0100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租用设备管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租用设备管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1d57a69ea43b284f865d153789f7cea